或许是她吃不出来,老板才能吃出来。 总之,就这么凑合过。 和老板渐渐熟悉之后,她才知道他在无人区当了十年森林管理员,抓过许多次偷猎者,直到某次受了重伤,才离职开了一家书店。 他见过一个广阔的世界,所以总能讲出她没有听过的、分外有趣又惊险万分的故事。 她的人生一无是处,无聊透顶。 所以很难不被那些故事吸引。 老板天天偷懒,也不是没做正事。 他将那些故事写出来,让她做第一个读者。 确实写的很好,都要卖版权了。 失敬失敬,大佬竟在我身边。 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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