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大概只是想有人顺着他说。 方羡认真地说:“哥。”,他第一次叫靳凌,哥,这个称呼,大概就是人在某个人面前,什么理智清醒,谨言慎行,逻辑心机,通通滚蛋,和什么事情,什么地点,什么时间,都没有任何关系,谁都可能是个大傻逼。 “我不知道你该不该去,但是你自己知道答案,不是吗?” 然后见靳凌愣了一下,大概是弥留的希望还是让人心跳加速,然后几乎是火急火燎地开了车门,头也不回地钻进雨后潮湿的雾中,飞奔向国际航站楼。 但那天机场里发生了什么,方羡不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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