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 合上记录本,周时陷入沉思。 他记得查阅案卷时,里面记录的第一次谭满报案时间是 0 点 20 分,第二次人证也就是那个李建的报案时间是 0 点 25 分,警方抵达现场时间是 0 点 27 分,如果杨国涛老师说得时间没错的话,谭满大约 0 点 0 分到了杨国涛宿舍,不到 5 分钟后离开,20 分就报了警,五六分钟时间,绝对不可能做出这样一起案子来。 之前因为警方根据证据认定了谭满,所以杨国涛老师的时间供述就不一定是最准确的,毕竟也没人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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