容易能说出口的“羞耻”的事情,所以他们都不敢亲自给女儿说,而是借陈律师的口说出来?。 程宝菱想了想,回答陈律师,“我考虑几天。” 她的年纪在?这里, 从法律上来?说,确实非要有?个监护人。 程宝菱既然知?道了父母正在?商谈离婚的事情, 很快就转告给三?个姐姐。 程珍雪不以为然, “过不下?去?早就该离了,这样对双方都是一种解脱。反正你?还有?两年就十八岁了, 监护人最多管你?两年,在?京市生活,从方便实用的监督,还是让妈妈做你?的监护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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