处了。后来听主人解释,是他要回香港继承父业,这里的公司也准备转让出去。主人给我两个选择,第一,主人将深圳公司给我,叫我经营。第二,给我一笔生活费离开深圳回家。这笔钱足够我一辈子用不完的。 当时,我香港是去不了,主人还是建议我回家好一些,也不要在深圳管理这个公司,因为他的朋友对我早就垂涎三尺呢。弄不好会叫我陷入商业陷阱,到头来财色两亏。我领悟到主人的一片用心良苦,那种感激之情溢于言表。是呀,主人毕竟就是主人我不可能是他的终生伴侣,我也没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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